主題:安全講座(血淚篇)
本月(11月)重大肇事頻傳,有死有傷,駕駛員的社會地位再一次的摔落谷底。以前,遊覽車駕駛是見官大三級,民間商家更視為活土地公,而今……唉~(比狗不如)。有此境地必有因,就肇事的面相大家來探究,以期伙伴們引以為戒。
案一:
14日晚間,中山高南下39K(爬大坡)三重客運追撞因故障而停置於爬坡道的國光客運,造成40幾人輕重傷。
肇因分析:
重載情況下馬力全開奮力爬坡,遭前方重載大龜擋住去路及視線,不想失速率、猛搶右道,未料搶道過來,瞬間發現前方有一片大牆(國光客運)等著他,已來不及煞車一頭撞上,明顯違背了駕駛員三不超原則之看不到不超。
案二:
17日中山高南下45K中巴俗稱小可愛翻車(且不論其車身結構有嚴重瑕疵、頭大腳小),造成二重傷十多人輕傷慘案。
肇因分析:
該駕駛於行進間未注意前方路況(流量加大、下大坡)車速已超出制能負荷,前方一出現狀況,煞不住車而猛扭方向盤,造成失去重心而”搏杯”,快與猛始為肇因。
案三:
24日北上263K國光客運擦撞小客車後,翻車造成3死20幾輕重傷。
肇因分析:
老前輩言:駕駛員工作時是手握生死門、腳踏鬼門關,背負著幾十條人命的重責大任,生死一瞬間怎容分心?再說,開車跟打球是有相通之處,一個球傳到你手上,是傳球或投籃,是不容思考而依基本動作及專業當下立判,一個錯就可能造成失分,但或許還有機會挽回戰局,而車輛一出錯,往往造成不可回溯的折損。本件駕駛員犯了專業不備及快與猛的禁忌而肇事,快是車速不在可控範圍、猛是猛扭方向盤。
案四:
本年8月7日二高南下11.5K處,遊覽車因路面有接縫把車震到駕駛失手而失控造成翻車駕駛死亡,與99年7月15日香山路段遊覽車翻車致摔死一名博士班狀元如出一轍,皆是駕駛員沒有警覺遊覽車本身重心高、離心力大,高速行駛下,是不容大角度轉方向盤,猛扭所造成的失去重心、產生漂移現象是救不回來的。雖該車種的安全係數明顯不足,但身為駕駛者用句白話講:吃多少飯、做多少事是一定的。老闆給你開什麼車,你要維護你及乘員的身家安全,就必需要去以愛小三的心情去愛、去瞭解它有多少動能及制能,千萬不可有賭徒的心態去賭一把,千次、萬次不容得你輸一次而導致家破人亡。
案五:
民國75年11月28日上午11時許,一部載滿遊客的遊覽車(大肚慈龍客運已因本件而倒閉)行經谷關路段35K時,因不當超車,為閃避對向菜車而閃下50公尺深斷崖,造成35人死亡、12人輕重傷。俗諺:願賭服輸,駕駛為何連最基本的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守則該撞就撞,應也不致死傷如此慘重。與梅嶺事件車已失控,不撞山反掉崖如出一轍。
在筆者執筆之際(11月29日)又聞遊覽車於二高20K處肇事,20多人傷,真的!寫不下去了,再見。
註解:三不超=違規的不超、沒把握的不超、看不到的不超。